中共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
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關于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按照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6月19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城控集團黨委進行了巡察,并于9月26日向城控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進整改工作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巡察反饋會召開后,城控集團黨委及時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對巡察反饋意見進行深入學習,對巡察反饋的有關問題情況進行了系統梳理和深入剖析,細化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研究制定下發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針對梳理出的具體問題,逐一分別明確整改措施、牽頭領導、責任部門(單位)、責任人和整改時限。
2、統籌抓好整改,確保有序推進。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對能立即整改的,已立行立改;對需要一定時間解決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確責任,提出具體時限,確保在規定時限內見到明顯成效;對需要長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續用力、抓牢抓實。將巡察整改工作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與年度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相結合,以巡察整改推進工作,以工作成效檢驗巡察整改效果。
3、拓展整改成果,完善制度機制。堅持從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控機制入手,全方位、多層次同向發力,標本兼治。根據集團事業發展的需要,對現有制度規定進行梳理,緊扣上位政策規定、市委巡察精神、企業發展實際,修訂和完善各項制度,自巡察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全系統累計修訂、新建各項制度30余項,進一步完善了科學規范管理的制度體系和長效機制。
二、突出問題導向,整改取得階段性成效
集團黨委在市委巡察辦、市委第一巡察組的指導幫助下,針對梳理出的具體問題,認認真真查原因,實實在在抓整改,取得了較好的階段性效果。
(一)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夠強,“國企姓黨”政治導向不鮮明
1、政治站位不高,貫徹上級部署不力。
(1)存在問題:集團黨委中心組政治理論學習不夠系統,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夠深入。2016年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召開后,集團黨委沒有組織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也沒有結合集團實際進行研討交流和部署落實。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了集團《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列為集團黨委中心組重點必學內容;同時對黨委中心組學習頻次等作出規定。二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部署要求,緊扣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主線,圍繞“黨的政治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擔當作為、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與改革發展、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性修養、廉潔自律”9個專題,分4次,共用6天半的時間,進行了集中學習和研討交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結合主題教育調查研究成果交流活動,班子成員圍繞影響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問題,發表意見建議,進一步明確了解決問題的思路、途徑和舉措。下一步,盡快將調研形成的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行動,通過解決問題,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2) 存在問題:對中央提出的污染防治重視不夠。2018年潔源排水公司先后3次被省、市環保部門行政處罰。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潔源排水公司抓好生產運行管理。目前潔源排水公司已經做到24小時實時監測污水處理廠進水和出水水質數據,根據化驗結果實時調整污水處理工藝,嚴格按照工藝要求投加污水處理藥劑。潔源排水公司還將根據污水處理廠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改進措施,做到出廠水達標排放。二是潔源排水公司將協助生態環境、住建等部門及時排查上游企業不規范排水行為,確保生產運行穩定。
(3)存在問題:對中央提出的防范化解債務風險重視不夠。重融資、輕風險,截至今年5月集團有息負債達200億元,償還債務依賴借新還舊,缺少與債務規模相匹配的風險預警、債務平衡機制。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債務風險防控,確保集團債務規模控制在市國資委確認的安全警戒線以下。二是正在積極爭取政府支持,注入有關資產,進行資產資源整合,提升集團資產資本實力,努力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三是完善公益性項目債務平衡機制,對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積極與發改、財政部門對接,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目前快速路項目已申請到專項債券資金7億元(不屬于集團負債),下一步還將繼續做好專項申報工作。四是正在對在手資產進行梳理,對于能夠變現的資產,將進行出售,盡快回籠資金。
(4)存在問題:對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執行不到位。市委七屆七次全會確定的“新十件大事”中,重點民生幸福工程“頤和醫療健康中心”項目進度滯后于目標進度。
整改情況:一是要求城建置業公司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廣陵區于2020年3月份完成“頤和醫療健康中心”項目地塊拆遷及土地轉讓劃撥手續,確保城建置業公司2020年3月底前能夠完成辦理規劃許可證手續,2020年6月份完成施工許可證辦理,并開工建設。二是城建置業公司將倒排序時進度,在2020年5月底前排定施工計劃。
(5)存在問題:2015年市委市政府要求推進長江水務公司上市,至今工作進展緩慢。
整改情況:長江水務公司已會同上市服務中介機構進一步細梳上市進程中存在的問題,基本明確了污水處理特許經營權、政府購買污水處理服務等問題解決方案和后期運營規范事項,以2022年具備上市條件為目標,重新倒排了工作計劃,目前正在對方案和計劃進一步細化。
2、核心作用不強,主導決策乏力。
(1)存在問題:黨委領導決策作用虛化、弱化。2016-2018年,集團召開黨委會26次,內容大都是討論干部人事、薪酬考核等,未研究年度預算、投資以及大額資金調度等重大事項。集團近三年來對外擔保、理財、融資、對外借款等進出資金400億左右,均以理財管理小組研究代替黨委會集體決策。
整改情況:對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進行了修訂,將集團年度預算、投資、大額資金調度、對外擔保、理財、融資、對外借款等列入黨委會議事內容。
(2)存在問題:班子凝心聚力不夠。領導職數較多,條塊分割,交叉重疊,相互溝通協作不夠,有時基層無所適從。參與民主決策時,對分管領域以外的工作班子成員不愿多說多議,存在“各人自掃門前雪”思想。
整改情況:一是將結合集團工作實際,適時對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分工進行適當調整優化,避免交叉重疊。二是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牢固樹立全局“一盤棋”思想,經常性談心交流,加強溝通,會上討論有關事項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建議。
(3)存在問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缺位。集團十多億資金長期存放在活期賬戶上,沒有實現效益最大化,存在財務安全風險和廉潔隱患。
整改情況:制定了《活期賬戶資金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集團計劃財務部應結合宏觀經濟政策、銀行融資要求、集團資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活期賬戶資金理財方案,嚴格控制活期賬戶資金總額,每月將活期賬戶資金存放計劃報集團黨委會審議。
(4)存在問題:揚州中燃公司股權重大變動,未按要求向市政府報批,導致失去生產經營控制權。
整改情況:2019年4月,揚州中燃公司黨委已對公司黨委會議事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對黨委會議事規則和公司章程進行了修訂,明確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強調了公司黨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地位,把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營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揚州中燃公司黨委將充分發揮黨委對于企業重大事項的把關定向作用,抓牢企業生產經營主導權。在今后揚州中燃公司發生股權變動時,將嚴格按程序報批。
3、引領發展不足,聚力不夠精準。
(1)存在問題:謀劃全局思路不清。內部資源向主營業務、重要子公司集聚導向不明確,新成立公司業務重疊。集團十年發展規劃、三年行動計劃與企業實際脫節,制定時轟轟烈烈,實施時進展遲緩。
整改情況:一是將圍繞“全省居一流、全國有影響的城市綜合運營服務商”發展定位,結合集團實際和集團十年發展規劃、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有關事項,在2020年9月底前謀劃制定集團“十四五”發展規劃,推動集團內資源向主營業務、重要子公司集聚;對新設立公司進行嚴格把關,如對外拓展或承接業務與現有主營業務相同或相似,不得另行設立新的子公司。二是將完善規劃推進機制,有序推進規劃實施。
(2)存在問題:轉型發展較為緩慢。自主市場化經營項目利潤增長點較少,創新轉型缺少“主攻點”、提質增效沒牽住“牛鼻子”。集團73%的盈利來源于供水、供氣等有政策背景支持的民生行業。在18家全資、控股企業中,4家僵尸企業,9家連續多年虧損。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積極支持鼓勵城建置業公司、長江水務下屬上善公司等市場類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在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市場類企業專項激勵和考核的有關文件。二是集團按照注銷、退股、整合等方式,對沒有主營業務的“僵尸企業”進行清理;對虧損企業,分析導致虧損的原因,2020年3月底前提出解決措施。
(3)存在問題:經營投資偏離主業。2014年投資上億元成立潔源光伏公司,2018年凈利潤僅百萬元。2015年跨行業投資上千萬成立玉投公司,3年虧損近三百萬元。斥資460萬元購買了23幅烏克蘭油畫,至今閑置。
整改情況:一是目前已完成集團項目《投資管理辦法(試行)》的修訂,辦法中補充完善了投資項目事前評估審核的相關規定,將實行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管理。對不符合集團主營業務、達不到一定收益率的項目堅決不予投資。二是對玉投公司進行了相關調研工作,形成了玉投公司轉型發展思路。三是安排專人妥善保管烏克蘭油畫,并將適時組織參加有關藝術品拍賣活動或報經政府相關部門同意后轉贈給公益性機構(美術館、博物館等),2020年9月底前完成烏克蘭油畫處置工作。
(4)存在問題:資產盤活效益較低。集團現有房產31.8萬平方米,市值30多億元,年租金收入不到3千萬元,資產變現能力差、收益率低。集團現有土地1545畝,目前僅上市243畝,用資源撬動資本缺乏探索創新。全國城投公司中,集團規模從2016年的第42位下降到2018年第56位。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正在組織對現有存量房產進行認真梳理,將根據房產實際情況研究確定解決方案;對出租房產的租金,如發現明顯不符合市場行情的,將立即整改。二是對集團現有土地資源進行梳理,對接市自然資源局,對具備上市條件的土地,在12月底前研究排定上市計劃,并將積極開展土地招商工作。三是對近幾年集團資產總額、凈資產規模增長相對緩慢的原因進行了分析,梳理市屬、區屬國有資產,對接有關單位和部門,計劃于2020年3月底前提出資產注入的有關方案,爭取市政府批準,增強集團資產資本實力。
4、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全面到位。
存在問題:傳達學習上級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要求不全面,聯系集團工作實際不深不緊。基礎工作不夠扎實。對意識形態工作存在模糊認識,缺少定期的專項研究部署。網絡媒體管控不夠。尚未建立規范有序的信息發布多級審核機制和預警處置機制。對重點人群的管控及信訪糾紛的敏感度不強,存在意識形態風險。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強化黨管意識形態工作,集團黨委、各子公司黨組織定期對企業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和部署,每半年一次。二是制定了《信息管控及發布管理辦法》《輿情預警提示及處置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微信群、QQ群、網站的管理,建立健全規范有序的信息發布多級審核機制和預警處置機制。三是關注“陽光信訪”平臺、“寄語市長”等有關信息,關注重點人群,提升風險防控意識。
(二)基層黨組織作用發揮不明顯,戰斗堡壘作用不強
1、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削弱。
(1)存在問題:抓黨建與業務工作存在“兩張皮”。黨委抓黨建工作不夠有力,黨建責任制落實層層遞減,基層黨建質量參差不齊,“點上熱鬧,面上冷清”。
整改情況:一是健全黨建工作專題研究制度,集團黨委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研究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同時,班子成員要抓好分管領域的黨建工作,把履行抓黨建工作責任情況作為年終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二是深入推進黨支部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在此基礎上,2020年將著力推進示范黨支部創建工作,鼓勵支部結合業務工作形成特色和品牌,著力培養一批“雙強型”(政治素質強、業務能力強)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基層黨務工作者,以點帶面,激發基層黨建工作的生機活力。三是堅持落實好集團下屬子公司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工作,并對各子公司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情況進行民主評議。
(2)存在問題:黨建融入企業治理不到位。基層企業講商言商語多,講黨言黨語少,結合企業實際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不夠、方法不多,以黨政聯席會、經理辦公會代替黨委會(支委會)現象屢現。
整改情況:已督促各基層企業完善了黨組織議事規則,明確議事內容,將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同時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要求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結合企業業務推進黨建工作開展。
(3)存在問題: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中燃公司黨委一段時間內有書記無委員,黨委成了“空架子”;市民卡公司一度時期有黨員無組織、有組織無活動;有的公司存在由非黨員負責黨建工作。
整改情況:揚州中燃公司于2014年1月召開了第一屆黨代會后,完善了黨委組織架構;市民卡公司于2014年3月成立了黨支部,近兩年來黨組織活動已正常開展;經自查,自來水公司(長江水務股份公司)、城建資產公司曾存在由非黨員從事黨建工作的情況,已分別于2016年12月、2018年12月整改到位;揚州中燃公司針對存在一名非黨員從事黨建工作的問題,目前已從公司內部調動一名綜合素質較高的黨員到公司黨辦工作。下一步工作中,集團將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完善基層企業黨的組織架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審核黨務工作人員任職資格,確保組織機構健全,黨建工作有人抓、任務能落實。
2、組織生活開展不嚴肅,“三會一課”質量不高。
(1)存在問題:組織生活會“辣味”不足。“自我批評談情況,批評別人談希望”,以工作打算代替整改措施,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未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個別黨員干部對照檢查材料大幅搬抄往年內容。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對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集團黨委班子帶頭開好民主生活會,放樣子做表率。批評和自我批評要堅持整風精神,出以公心、坦誠相見,提出批評意見要到人、到事、到思想。二是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集團黨群工作部人員將定期參加各基層企業黨組織領導班子組織生活會,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存在問題:“三會一課”學習流于形式。教條式學習上級文件、政策,理論學習空對空,專題講座泛泛談。黨建黨務知識測試中,超過70%不了解“國有企業黨的基層組織的作用”,85%以上未答出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特”在哪里。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市委第一巡察組“立行立改”要求,7月12日至14日,集團黨委與市委黨校合作舉辦了為期三天的黨建知識培訓班,加強黨建黨務知識培訓,下屬企業黨支部書記和預備黨員共40人參加了培訓,培訓結束后進行了現場測試。二是將創新“三會一課”形式,采取專題黨課、情景體驗、互動交流等方式,增強政治理論學習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將建立和完善黨支部書記和黨員學習培訓機制,做到經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訓相結合,著力提升政治理論素養。
3、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突出。
(1)存在問題:黨建創優工作標準不高。集團機關黨支部學習教育“搭便車”、黨內活動不經常,未能在全系統黨建工作中發揮“風向標”“火車頭”作用。“小李服務隊”“馬路醫生”等黨建特色品牌的影響力、知名度下降。
整改情況:一是按照集團黨支部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常態化開展好機關黨支部學習教育各項活動,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機關黨支部相關活動,發揮“頭雁”效應。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集團機關黨支部嚴格按照集團黨委的部署要求,做好各項“規定動作”,并組織黨員開展了“不忘初心,與您同行”志愿服務活動。二是將立足全系統生產經營、項目建設、改革發展實際,建立完善集團領導班子成員掛鉤聯系基層黨組織工作制度,指導基層黨組織強化黨建特色品牌創建,以點帶面,激發基層黨建工作的生機活力。
(2)存在問題:管理松散、黨組織形同虛設。黨員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大量打印,內容抄襲,黨組織聽之任之,未及時糾正。有的公司退休、退養職工黨員曾由工會代管,有的公司黨員組織關系與行政關系脫鉤。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要求各黨支部落實黨員發展全程記實要求。今年10月至11月,集團黨委安排專人對系統內28名發展對象的全程紀實材料進行了認真檢查和審核把關。針對揚州中燃公司第四黨支部兩名發展對象全程記實材料不完整的問題,已要求支部按期完善到位。二是揚州中燃公司曾有退休、退養職工黨員由工會負責人代管的情況,此前根據集團黨委要求,揚州中燃公司黨委已于2019年3月整改到位。三是此前揚州市嘉誠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由公用控股集團劃歸集團直管(由集團審計部代管)后,公司5名黨員的組織關系一度仍保留在公用控股集團,今年5月份,5名黨員的組織關系已轉至集團機關黨支部。集團黨群工作部將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實時完善黨員信息基礎臺賬,對全系統黨員實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規范黨員調入調出,根據行政關系及時調整黨組織關系。
(3)存在問題:基層黨組織評選表彰利益化。有的支部獲榮譽,全體黨員發獎金;個別基層黨組織評選優秀黨員存在輪流坐莊。
整改情況:一是經自查,城建資產公司、供熱公司在2018年“七一”表彰中,存在黨組織受表彰,全體人員發獎金的情況,集團已要求城建資產公司、供熱公司將發放的獎金于12月上旬前全部退還至公司賬戶。二是在今后的黨組織評選表彰過程中,集團黨委將認真審核把關,嚴肅優秀黨組織、優秀黨員評比表彰工作,堅持以精神激勵為主,堅決杜絕優秀黨組織評比表彰“貨幣化”“利益化”傾向;評選優秀黨員實行公示制度,接受干部職工監督,以實績論英雄,不搞平衡,不搞“輪流坐莊”。
(三)選人用人問題突出,培養高素質國有企業人才隊伍措施不力
1、干部使用管理不規范。
(1)存在問題:選拔任用不嚴謹。2019年1-4月份集中提拔調整多名中層干部,群眾反響較大。部分中層干部提拔不醞釀、不推薦,直接進入考察程序,個別甚至“帶病提拔”。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班子帶頭抓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學習,根據企業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干部提拔調整工作,避免集中提拔調整的情況。集團黨委和黨群工作部將按照條例要求和集團《干部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干部選拔任用標準,嚴格落實有關程序,做到科學規范選任干部,堅決杜絕“帶病提拔”。
(2)存在問題:交流輪崗不及時。部分基層單位負責人長時間在同一領域、同一崗位任職,滋生了“領地意識”、“碼頭文化”。
整改情況:修訂了集團《干部管理辦法》,辦法對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在同一職位上的任職年限作出規定,并將推行任期制,適時推動干部交流輪崗。
(3)存在問題:用人導向不鮮明。對能力不足、擔當不夠、口碑較差、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干部,沒有旗幟鮮明地撤換、調整。
整改情況:集團黨委加強《城控集團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試行)》的學習宣貫工作,集團黨群工作部根據年度考核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對能力不足、擔當不夠、口碑較差、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干部,適時提出撤換、調整建議,集團黨委根據實施辦法進行決策。
2、人員招錄不透明。
(1)存在問題:招聘流程不公開。2016-2018年,新進人員163名,其中110名由集團黨委直接研究確定,違反市國資委“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城控集團員工招聘管理辦法(試行)》,對員工招聘流程等作出規定。二是將做好辦法的學習宣貫工作,并嚴格按照辦法組織開展員工招聘。
(2)存在問題:“優親顧友”反響大。干部親屬回避交流制度執行不到位,集團內部存在“裙帶關系”,37名中層以上干部的62名親屬在系統內工作,有的達6名親屬。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集團《干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1、第2款規定:“建立集團干部任職回避制度。1、不得安排其親屬擔任與干部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職務;2、干部履行職責時,涉及與本人及其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如考核、任免、獎懲、調配、人事聘用等,應當回避。”因相關人員存在需要“任職回避”的問題,據此,集團黨委已于7月份責成相關子公司免去了有關人員的職務,集團紀委對相關子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提醒談話。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將嚴格執行干部親屬回避交流制度,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凡有上述情形的,按照管理權限,將由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回避交流意見,報集團黨委研究作出決定。
(3)存在問題:招錄人員脫離實際。基層單位在人員招錄上缺乏參與度、沒有決定權,招非所需的現象嚴重。在民主測評和問卷調查中,反映“選人用人”問題較為集中。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城控集團員工招聘管理辦法(試行)》。二是集團黨委將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每年初,匯總各子公司上報的用人需求計劃,結合子公司用人實際,研究確定年度員工招聘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3、 人才培養不科學。
(1)存在問題:人才招錄“形式化”。集團普遍存在管理型人員過剩,機電、環保、城建等專業技術人員偏少的問題,供需不對等、專業不對口,職工年齡和專業結構性失衡。個別下屬企業干部隊伍出現斷檔或青黃不接的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群工作部在實施員工招聘的過程中,將根據《城控集團員工招聘管理辦法(試行)》和各子公司對所需人員專業技能方面的要求,做好招聘人員的篩選工作,避免供需不對等、專業不對口等問題。 二是集團將加大對新進員工、“85后”、“90后”員工的培養力度,鼓勵各子公司開展員工繼續教育,適度擴大范圍、加密頻次,采用校企合作、集中培訓、一線鍛煉、“青藍結對”等方式,積極打造青年員工快速成長的平臺。
(2)存在問題:人才使用“行政化”。職務晉升條件過度參照行政機關,專業技術人員晉升交流渠道不暢通,部分技術骨干為了職務晉升只有轉崗。
整改情況:集團將督促相關子公司積極探索專業技能人員非職務晉升的收入增長機制,逐步形成“管理與技術雙線提升、行政和專家多向發展”的人才成長激勵機制。
(3)存在問題:人才激勵“僵硬化”。不能主動適應現代企業發展規律和管理模式,人才資源通過薪資、崗位向一線管理、技術崗位流動的激勵不夠,優秀人才“留不住”,緊缺人才“進不來”,三年內招聘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數占比僅8%。
整改情況:集團將督促相關子公司對薪酬管理制度進行修訂,推動薪資待遇適當向一線管理、技術崗位傾斜。在今后的招聘中,加大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招聘力度,適當提高薪酬待遇,吸引并留住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
(四)“四風”整治不徹底,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
1、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較突出。
(1)存在問題:重形式,輕實效。集團管理機關化,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到基層調研大都是聽匯報、看現場,解決實際問題較少。2018年與11家單位簽訂了全面戰略合作協議,至今沒有一個具體項目落地。
整改情況:一是適當精簡會議、文件,不斷改進文風會風,改進對會議文件的依賴,結合企業實際改進推動工作的方式方法。二是樹立問題導向,改進調研方式方法。主題教育過程中,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圍繞主抓的工作、征集到的意見建議、職工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采取“四不兩直”方式,主動深入基層一線聽取意見建議,或走訪同行學習先進經驗,形成了調研報告10份。在此基礎上,召開專題會議,交流調研成果,商討解決問題的對策和路徑,進一步明確下一步工作。三是集團領導班子及成員將對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有關事項嚴格把關,凡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必須要有明確的合作項目。
(2)存在問題:重數字,輕效益。2017年部分財政拔付計入營業外收入,2018年未扣除計提折舊和財政上繳等,虛列資產、虛增利潤,考核結果不夠真實。
整改情況:經自查:一是關于2017年部分財政拔付計入營業外收入問題: 2017年12月市財政局撥付資金,以項目資本金形式注入集團用于化解政府性債務,后續將結合融資要求逐步消化。二是關于2018年未扣除計提折舊問題:工藝坊、康山園、城北客運站均已投入使用,并形成收入,但未入固定資產,未計提折舊,將從2019年起按照實際成本計提折舊。三是關于未扣除財政上繳、虛列資產等問題:主要是基于城控集團為政府投融資平臺,為做大資產及利潤,從而符合融資要求,與財政進行的掛賬行為。集團將與市政府及財政部門溝通協調,逐步消化往來款項,促進資產及利潤真實。
(3)存在問題:存在特權思想。集團班子成員普遍個人所得稅繳納不足額,臨時辦公用房面積使用普遍超標。有在兼職單位領取獎金、福利和董事費以及車改后出行用公車的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堅持立行立改,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個人所得稅已于7月份完成補繳;8月份,已搬回鹽阜西路11號辦公,目前辦公用房面積符合相關規定。二是對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在兼職單位領取獎金、福利和董事費以及車改后出行用公車的問題進行了自查自糾,相關人員在兼職單位領取的有關費用已退還到位。班子成員將加強自律,杜絕既享受車補又使用公車(市區出行)的情況再次發生。
2、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尚未根除。
(1)存在問題:學習培訓超標準。2018年集團組織42人赴北京高校培訓,費用明顯超出培訓標準。
整改情況:根據上級有關外出學習培訓文件精神,制定了集團《培訓管理辦法》,明確培訓費用標準。今后工作中,將嚴格執行辦法規定的標準,嚴格控制培訓費用。
(2)存在問題:公務活動圖享受。集團領導公務出差普遍存在住酒店五星級,乘飛機公務艙,坐高鐵一等座,有的繞道滯留數日。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對照標準,進行了自查自糾,對超出有關標準的部分由個人承擔,超出標準報銷的費用已由相關人員在10月份退還到集團賬戶。二是根據上級有關公務出差文件精神,制定了集團《機關出差管理辦法》,明確住宿、乘車(機)費用標準和有關要求。今后工作中,將嚴格執行辦法規定的標準,嚴格控制有關費用。
(3)存在問題:高檔消費不收斂。近兩年集團本部仍購買煙酒用于招待,個別招待每桌消費近萬元,有的公司甚至購買高檔酒水用于招待,或將招待費轉嫁關聯公司。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城控集團機關接待管理辦法》,明確公務、商務接待范圍、審批流程、標準、報銷審核等內容,嚴格控制有關費用,杜絕公款購買煙酒行為。二是督促子公司完善公務、商務接待有關規章制度,明確接待標準。三是針對巡察指出的“將招待費轉嫁關聯公司”的問題,組織了自查。經調查了解,“將招待費轉嫁關聯公司”指的是:2014年4月發生的由揚城建設公司為城建置業公司墊付20萬元業務招待費的問題,該問題已于2016年9月整改到位,城建置業公司向墊付企業歸還了20萬元。
3、審核把關不嚴,公用經費使用混亂。
(1)存在問題:公務接待不規范。公務接待、商務接待混淆,無公函、無清單、無標準、無審批等現象普遍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城控集團機關接待管理辦法》,明確公務、商務接待范圍、審批流程、標準、報銷審核等內容。二是督促子公司完善公務、商務接待有關規章制度,明確接待標準。三是2019年8月至10月,由集團紀委牽頭,對各子公司公務、商務接待情況進行了檢查,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
(2)存在問題:報銷把關不嚴格。出差既報銷餐費又領取伙食補助,既報會議費又報住宿費,甚至夾帶個人消費發票。置業公司食堂采購有76.45萬元白條入賬。有的公司一輛公車半年維修6次、更換輪胎5條,年維修費十多萬元。
整改情況:一是由集團計劃財務部組織在系統內開展了自查自糾,對不符合報銷要求的,在11月底前退還有關費用。 二是經城建置業公司自查,“白條入賬”系公司食堂2016年至2018年食材采購產生的問題。該處食堂由城建置業公司牽頭管理,負責城建置業公司、萬福公司、市民卡公司、嘉誠公司和自來水搶修隊等單位共約120人中午就餐。因葷菜、蔬菜、水果等供應商均為個體商販,無法開具正式發票,導致存在憑采購清單入賬的問題。10月份,城建置業公司已按照財務管理規范,對食堂菜金報銷進行了整改,由食堂承包人廣陵區味道世家餐飲企業管理服務中心開具正式發票。今后將規范和加強財務管理,杜絕類似問題發生。三是經自查發現,揚州中燃公司存在車輛半年維修6次、更換輪胎5條,維修費明顯偏高的情況。為此,揚州中燃公司紀委已經對涉及有關問題的兩名駕駛員以及車管員進行停職調查,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以往揚州中燃公司在車輛維修管理上存在多方面問題,主要體現在維修單位的選擇、車輛報修流程、車輛維修過程管理、財務報批等方面。此外,還發現車輛管理員和駕駛員在維修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現象。下一步,將對當事人作出相應處理,并研究制定后續整改措施。
(3)存在問題:工會經費亂開支。存在購萬元茶葉慰問困難職工、報支旅行社發票、公司之間相互交叉慰問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在10月份舉辦了工會干部業務培訓,內容涉及企業工會職責、工會制度建設、工會經費規范使用等方面。二是對集團本部和子公司工會賬戶進行了自查,共梳理出近20個問題,并一一進行整改。三是經自查,揚州中燃公司工會存在購萬元茶葉慰問困難職工的問題,已要求完善制度,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同時,集團工會主席對該公司工會負責人進行了教育談話。四是明確有關要求,今后不得在工會經費中報銷旅行社發票,公司之間不得相互交叉慰問。
(五)管黨治黨不夠有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
1、主體責任缺位。
(1)存在問題:全面從嚴治黨推進不力。集團黨委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謀劃少,推進落實不夠,責任內容停留在紙上,無具體跟進督查措施。
整改情況: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城控集團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城控集團紀委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和《城控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對照清單認真履職。二是集團黨委每半年聽取一次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進行一次分析研判和謀劃,并不定期組織開展相關檢查督查工作。
(2)存在問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空轉。對分管領域的廉政隱患預防和監管不嚴,廉政談話不點問題、不排查風險點,易產生腐敗風險。如房屋銷售過程中長期捂房并隨意更換戶主。
整改情況:一是班子成員對照《城控集團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清單》,深入排查分管領域的廉政風險點,增強與分管企業、部室負責人廉政談話的針對性,直接點明問題和不足。二是責成城建置業公司對“房屋銷售過程中長期捂房并隨意更換戶主”的情況作出說明。2017年初,因房地產市場行情回暖,城建置業公司京杭融園項目有部分優質房源存在滯后銷售的情況,當時由差到好分批次推出,實行“擠壓銷售”,實際是一種銷售策略。銷售過程中,京杭融園部分房屋確有更名的情況,主要原因有:人名或身份證號碼輸入錯誤;合同簽訂后,客戶要求減少姓名或因貸款原因變更姓名;客戶要求小戶換大戶;因征信、資金問題退房解約后二次銷售等。今后,城建置業公司在房地產銷售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開展營銷工作。
2、監督執紀“寬松軟”。
(1)存在問題:信訪調查不認真。近3年集團收到信訪件49件,集團紀委未深入的組織核查,沒有一起黨紀政務立案件。
整改情況:今后工作中,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對職工群眾舉報問題認真核實,規范處理,增強運用“四種形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經初步核實,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需要追究紀律或者法律責任的,堅決予以立案審查調查。
(2)存在問題:監督執紀不到位。對查實有問題的黨員干部,以提醒談話、誡勉談話代替黨紀處分,以平級調整、崗位調動代替組織處理,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和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提升監督執紀意識和履職能力。二是紀檢監察干部和工作人員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老好人”思想,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和斗爭精神。三是今后工作中,將對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執紀,對符合紀律處分條件的黨員,堅決給予紀律處分;嚴格執行《城控集團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對符合“下”的條件的干部,堅決予以“下”的組織處理。
(3)存在問題:處分執行打折扣。對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干部,績效考核不按規定扣除到位。有的公司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當年仍被表彰為特別貢獻獎;有的公司負責人被立案查處后,薪資待遇不降反升。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了自查自糾,對2016年至今,被立案查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黨員干部,按照《關于下發所屬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揚城控總字〔2017〕93號)精神,扣除當年績效薪酬的30%;績效薪酬已經發放的,由當事人退還。相關人員的績效薪酬已扣除到位。二是取消了潔源排水公司2017年度“特別貢獻獎”,已經發放的獎金已全部予以退還。三是將在2020年9月底前對被立案查處后薪資待遇不降反升的有關人員進行工作崗位調整,崗位調整后的薪資待遇要低于原單位薪資待遇標準。
3、警示教育不夠精準。
存在問題:黨風廉政教育結合單位實際不緊密,對集團系統內發生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沒有進行深入剖析。對相關案件結果通報不及時、范圍不夠廣,利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不夠,揭短亮丑不夠硬氣,干部職工了解案情道聽途說。忽視對基層重點崗位、重要部位人員的廉潔教育,基層“微腐”時有發生。
整改情況:一是今年3月,對系統內發生的劉鴻賓違法違紀案件,自來水公司張瑞忠、班干武等人員違法違紀案件進行了剖析,轉發了市國資委關于市國資系統發生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注重發揮身邊的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身邊人、身邊事教育干部職工,提升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二是將針對不同的教育對象,分層次、有針對性開展多種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法規紀律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干部職工廉潔從業自覺性。今年“12.9”期間,將在系統內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六)重點領域防控薄弱,廉潔風險凸顯
1、工程建設違規現象頻現。
存在問題:下屬公司部分項目存在先施工后補招標手續,有圍標、串標的嫌疑。有的項目未公開招投標或違規轉包,如上善公司將5000萬元污水改造工程轉包三家公司施工。有的工程項目存在造價虛高、付款不規范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已安排集團審計部、投資發展部組織對子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有關項目進行專項審計(集團審計部已進駐上善公司開展工程項目專項審計),并將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此項工作計劃2020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集團將加強對子公司工程項目建設情況的管控,目前正在修訂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2、資金監管不力。
(1)存在問題:資金調度不合理。近三年,集團數千萬資金存放銀行短期定存滾存續存,收益較低。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活期賬戶資金管理辦法》,將按照辦法對活期賬戶余額資金合理安排理財。二是今后大額資金確因需要需存入活期賬戶的,將列入“三重一大”事項報集團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存在問題:對外擔保不報告。截至2019年5月末,集團擔保余額161億元,均沒有按程序上報市國資委審批、備案。
整改情況:一是對此前已經發生的擔保事項進行了梳理,計劃12月集中向市國資委報告。二是對2019年8月份以來發生的4筆擔保,均向市國資委履行了報告程序,待市國資委通過后執行。三是今后將嚴格履行對外擔保報批程序,對外擔保有關事項及時向市國資委報告。
(3)存在問題:核減收益不合規,存在違規減免大額借款利息的情況。
整改情況:經自查,集團下屬子公司市民卡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借給揚州市公共交通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交集團”)120萬元。公交集團原為城控集團子公司,2013年劃轉至市交通產業集團。市民卡公司在公交集團所屬老西站租用一個對外服務窗口,公交集團一直未收過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市民卡公司借給公交集團的120萬元借款也未收取利息。根據巡察反饋意見,市民卡公司已與公交集團重新簽訂了2019年借款合同,利息5.22萬元已于10月底到賬。今后,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收取借款利息,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4、執行財務制度不嚴格。
(1)存在問題:會計基礎較為薄弱。集團公司101個賬戶多年不清理,原始憑證缺失、轉賬支票存根填寫隨意、會計科目使用不正確、銀行對賬不完整。普遍存在超限額使用現金問題,有的備用金長期掛賬,存在較大廉政風險。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市委第一巡察組“立行立改”有關要求,集團已于7月份對僵尸賬戶進行了清理,制定了《貨幣資金管理制度》。二是將加強財務人員學習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水平。三是嚴格執行貨幣資金管理相關制度,加強銀行賬戶的日常對賬管理,堅持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進一步提升財務內部控制水平,防范資金管理風險。
(2)存在問題: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個別下屬公司借給職工個人累積達25萬余元;有的公司將職工薪酬轉入在建工程,虛增基建項目開發成本。
整改情況:一是對揚州中燃公司借款給個人的情況進行了調查了解。經查,揚州中燃公司原辦公室副主任從2006年至2016年期間的從公司個人借款25萬余元,該款項在財務上反映為個人借款,其實際用途是公司氣源協調和董事會會務費用。具體為:1、中石油氣源指標協調費用。因冬季天然氣氣源指標極其緊張,2006年-2016年,每年揚州中燃公司都會積極協調中石油管道公司爭取增量指標,為此公司每年發生氣源協調費用,此項費用由辦公室副主任代為領取。2、董事會會務費。從2006年起揚州中燃公司每年召開董事會時都發放會務費,在財務先借款列支給辦公室副主任故反映為個人借款。集團已要求揚州中燃公司規范財務管理工作。二是由集團計劃財務部牽頭,組織對子公司“將職工薪酬轉入在建工程,虛增基建項目開發成本”的情況開展自查自糾,規范財務管理。集團審計部同步開展工程項目審計工作。
(3)存在問題: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有的企業大額存貨掛賬,未提折舊;個別參股企業注銷時,車輛、房屋等大額資產滅失。
整改情況:一是已由集團計劃財務部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將規范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二是就個別參股企業注銷時,車輛、房屋等大額資產滅失的問題,查明原因。揚州綠城有限公司于2017年工商注銷,2007年發生公務用車被盜事件,當年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一直未能破案。該公司在楊廟鎮趙莊垃圾填埋場租用土地上自建了一間簡易辦公房,該房屋由趙莊村于2018年因征地而拆除,現正在與趙莊村協調房屋拆除補償事宜。
三、保持政治定力,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城控集團黨委將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針對已整改完成的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和不定期抽查,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針對需要長期持續整改的事項,持之以恒,盯緊看牢,抓緊抓實,持續跟蹤督辦,確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城控集團黨委將把牢固樹立紀律規矩意識作為重點,強化主體責任,按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要求,自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領導者、組織者、執行者的職責。不斷加強對重點崗位、關鍵環節、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強化干部職工日常教育監督管理,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大違法違紀行為的警示與查處力度,真正做到單位內部、系統上下務實高效廉潔,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
城控集團黨委將進一步聚焦聚力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強化責任擔當。圍繞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加快推進在手重大項目建設,并積極承擔新的城建重大項目;強化資金要素保障,充分發揮融資優勢,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圍繞公用企業服務,進一步夯實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市民卡保供基礎,提升服務效能;圍繞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堅定不移深化改革,做強做優主業,鼓勵市場化企業打造新的利潤增長點,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體現在推動全面工作、促進各項事業發展上來,為“強富美高”新揚州建設做出新的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職工群眾對中共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室);聯系電話:0514-82987166;地址:揚州市鹽阜西路11號;郵編:225002[信封請注明:對中共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巡察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電子郵箱:yzckdqb@126.com。
中共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委員會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