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揚州能源集團展示中心(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揚州市能源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揚州能源集團展示中心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揚州市國泰大廈2號樓13層。
2.1.2建設規模:約150㎡。
2.1.3合同估算價:120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3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12月20日(暫定),計劃竣工日期為2025年1月23日(暫定)。
2.1.5 其他:
2.2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在招標人提供的《設計任務書及技術要求》等文件的基礎上,完成本項目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保修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并配合業主辦理工程結(決)算審計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裝飾、智能化、制作、安裝、調試、試運行、驗收、交付使用、技術培訓、售后服務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資質組合之一,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且須具備下列資質組合之一:
(1)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行業(建筑)丙級及以上資質;
(3)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專業(建筑工程)丙級及以上資質
(4)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和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丙級及以上并滿足以下要求:a.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b.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c.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d.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或者【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或者【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或者【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如為聯合體投標,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是牽頭單位人員。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 投標人須提供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繳納近3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地總承包項目經理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
3.3.2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3.3.3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3.4 施工企業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5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企業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90萬元及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設計業績或施工業績或總承包業績(三者有其一即可)。如為設計業績,90萬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資而非設計合同金額。
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擔任過單項合同造價90萬元及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者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單項合同造價90萬元及以上的裝修裝飾工程,業績認定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如為設計業績,業績認定時間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可不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為設計業績,90萬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資而非設計合同金額。如為監理業績,90萬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資而非監理費用金額。
以上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資料:①依法承發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文件;②合同;③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設計業績可以不提供);④其他證明資料(如有)。依法承發包的交易結果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通知書(或備案表)和成交通知書等;依法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可以提供業主單位或招標代理機構出具的有關中標文件,未注明項目負責人的,須提供業主履約證明。證明資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據不一致的,以數額較小的為準;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業績證明資料中所注明的項目負責人名稱應與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名稱一致,如有變更,應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資料。投標人應如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證明材料,以證實其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投標人企業業績和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可以共用,但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如為監理項目業績,須另提供投標人企業業績。
投標人應如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證明材料,以證實其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要求:實行資格預審的,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時,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資格預審投標人的資格審查結果為不合格;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推薦該投標人為中標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通知書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確定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為中標人的,中標結果無效。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站予以公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1月11日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時間) 。
4.2 招標文件獲取地點:江蘇蘇中興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揚州市文昌中路20號文昌國際大廈521室)。
4.3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現場獲取招標文件,如投標人確定參加投標,請于公告期內被授權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至江蘇蘇中興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投標登記。如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將自行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請各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內的所有投標登記資料,否則不予接受登記。
4.4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內獲取文件,未在規定時間內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將無法參加投標。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 年12月12日14時30分。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揚州市能源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揚州市文昌西路450號
郵 編:
聯系人:湯小力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蘇中興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揚州市文昌中路20號
郵 編:
聯系人:徐敦芳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